保護期限:
印尼商標註冊獲准後,從申請日起有 10 年的保護期,每 10 年可繼續延展 10 年,延展次數不限。原本延展申請僅可以於註冊商標到期前 12 個月提出,不能在到期後提出。但新法改為在註冊商標到期前6個月及到期後6個月內這段期間內可以提出延展申請。若中小企業(SMEs)未在規定期間內提出延展,則該註冊商標將自動登記為商標權消滅。
官方規費:
(效期 10 年)2,000,000 印尼盾,無商品或服務數量之限制。
代理規費:
平均為 5,000,000 印尼盾到 9,000,000 印尼盾之間。
爭辯(argue )規費:
印尼商標註冊申請案審查期間,若印尼商標註冊未能符合所有規範,商標局得核駁該商標之申請(例如,太近似於在先商標等…)。申請人對核駁可以提出爭辯(argue ),但要繳交規費為1,000,000 印尼盾到 4,000,000 印尼盾之間。
商標延展規費:(有效期 10 年)
到期日前 6 個月內申請延展,每個類別 2,500,000 印尼盾;到期日後 6 個月內申請延展,每個類別 4,000,000 印尼盾。